中国吉林网从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吉林省拟面向全省公开征集企业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省级层面试点,现就有关事宜发布通告:
为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发挥企业在技能人才培养、评价方面的主体作用,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办发〔2018〕6号)、《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通知》(中办发〔2018〕16号 )》等文件精神,按照国家统一部署,拟面向全省公开征集企业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省级层面试点。现就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试点企业范围
按照自愿申报、择优遴选原则,结合实际选择部分工作基础较好的企业,重点支持我省装备制造、农产品加工、医药化工等具有区域代表性的产业进行试点。建立我省试点企业目录,并实行动态调整。
试点企业应具备的条件
(一)依法经营,按章纳税,信用良好,规范管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拟开展评价的职业(工种)从业人员聚集、技能含量较高,且与本单位主营业务直接相关,在业内拥有广泛影响力。
(三)已建立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机制,有完备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四)按规定提取企业职工教育经费或其他经费,能够为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提供稳定的经费保障。
(五)具有完善的管理运行制度和专门负责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的机构。有与评价工作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专家队伍、质量督导人员,有相应的场地、设施设备和视频监控设备。
(六)评价结果与薪酬待遇挂钩。
试点职业(工种)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2015年版)》中收录的技能类职业(工种)和新职业。准入类职业资格不纳入试点范围。
需提交的材料及时限
符合条件的省属及以上企业直接向省人社厅提出申请。各地企业向市(州)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申请,经审核合格后汇总向省厅推报。申请试点企业应提交以下材料:
(一)企业申请报告;
(二)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试点企业基本情况。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组织专家对申请试点企业开展实地考察、专家评估,具备条件的,纳入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试点企业目录并开展后续工作。
各地、省属以上企业请于7月8日—10日(共3天)期间提交材料。
联系方式
(一)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处,长春市朝阳区西民主大街809号A座202室。联系人:王业飞,电话:0431—89871357。
(二)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处,吉林市松江路65号吉林市政府4号楼3楼329室 。联系人:尹丹丹,电话:0432—62048895。
(三)四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科,四平市市府路59号市政府1楼。联系人:高鹏飞,电话:0434—3266267。
(四)辽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科,辽源市西宁大路511号5楼。联系人:张东,电话:13904378815。
(五)通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科,通化市滨江西路3169号2楼。联系人:石磊,电话:0435—3267455。
(六)白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科,长白山大街翠柏路1号1004室。联系人:孙娇 ,电话:13843910137。
(七)松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与就业促进科(1),松原市松原大路2790号金保大厦4楼。联系人:宋政新,电话:0438—6971047、15943808166
(八)白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科(人力资源市场科),白城市中兴东大路2-21号2楼206室。联系人:苏晓明,电话::0436—3209626、15834696081。
(九)延边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与职业技能开发处,延吉市建工街500号708室。联系人:王士奇,电话:0433—2879030。
(十)长白山管委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吉林省安图县二道白河镇,联系人:崔瑞彬,电话:18744371333。
(十一)梅河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科,梅河口市滨河南街1418号10楼1020室。联系人:杨连军,电话:13514355338。
(十二)公主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科,公主岭市政务大厅7楼人社局窗口。联系人,吴宪峰,电话:0434—6777300。
省厅: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职业能力建设处,长春市南关区亚泰大街3336号金业大厦A座908室。联系人:张宇,电话:0431—88690626。
中国吉林网 吉刻APP 记者 贾子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