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沈阳6月8日消息(记者徐志强)日前,辽宁省自然资源厅制定并出台了领导小组专议制度、工作报告制度、协调调度制度、问题会商制度、通报督办制度5项保障制度,确保渤海综合治理攻坚战各项任务如期高质量完成。
据了解,今年4月,辽宁省政府出台《辽宁省渤海综合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明确渤海综合治理以实现“清洁渤海、健康渤海、安全渤海”为战略目标,从四方面确定了21项具体任务,确保到2020年,全省近岸海域水质优良比例稳定达到80%以上,其中,渤海辽宁段近岸海域水质优良比例达到75%左右。
为确保该方案顺利实施,辽宁省自然资源厅成立了渤海综合治理攻坚战领导小组。此次制定的5项制度要求,领导小组要定期听取工作汇报,研究部署下一步重点工作任务,并协调解决方案实施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和突出矛盾等;各项任务承担单位要按月、季、半年、全年时间节点,上报阶段目标完成情况、开展的主要工作及标准评估、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解决对策等。同时,领导小组定期对推进任务实施情况进行协调调度,适时组织问题会商,建立问题清单,并根据阶段任务、重点目标进行定期和随机督查,在此基础上采取“月简报、季通报、年总结”形式,对承担综合治理任务的沿海市和厅机关有关处室完成任务情况进行通报,推动治理工作高质量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