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方网讯:范某在酒吧喝酒时,一时冲动将同为客人的刘某打伤,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公安机关上网通缉。近日,他在天津站售票厅购买车票时,被天津铁路公安处民警抓获。
6月3日17时许,天津铁路公安处民警在天津站南售票厅进行巡视时,发现一名男子形迹可疑,便对其身份进行核查。经查,该男子姓范,31岁,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人,2017年8月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公安机关上网通缉。民警随即将其控制,并带至派出所作进一步处理。
2017年8月,范某与朋友在通辽市某酒吧喝酒时,因为点歌与邻座发生争吵,一时冲动抄起酒瓶将刘某打伤,随后离开现场。经鉴定,刘某已构成轻伤。通辽市公安机关对范某进行网上通缉。范某离开家乡,以四处打零工为生。今年端午节临近,他决定回家看望父母。6月3日17时许,他来到天津站准备购买火车票,刚过完安检进入售票厅,便看见民警在查验身份证,随后被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