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导报、中国发展网 史华南、记者尹明波报道据山东省发展改革委消息,为贯彻落实2019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一般工商业电价再降低10%”要求,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日前该委下发通知,自7月1日起第二次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
据悉,山东省此次降价,涉及一般工商业三个电压等级目录电价每千瓦时分别降低3.33分、3.20分、3.08分。电价下调后,可减轻全省一般工商业用电负担27.16亿元。
2019年以来,根据国家的部署和要求,山东省发展改革委多方筹集电价空间,通过增值税税率调整、降低重大水利基金标准、延长电网企业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以及国家重新核定跨省跨区专项工程输电价格等措施,聚焦“一般工商业”,两次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水平。两次电价调整后,山东一般工商业三个电压等级目录电价分别降低了5.47分、5.34分、5.22分,减轻用户电费负担共计45.2亿元。调整后的山东一般工商业电价水平在全国排名20位左右,降价政策有利于引导全省经济向高质量发展转型推进。
近年来,山东高度重视降低企业用电成本工作。2017年-2019年,山东已经多次降低销售电价,年减轻全省用户电费负担分别为54.65亿元、85亿元,45.2亿元,三年累计减轻用户电费负担184.85亿元,加上清理规范电网收费、开展电力市场化交易等措施,累计降低企业用电成本超过270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