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吉林网从长春市大气污染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获悉,日前,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长春市打赢蓝天保卫战行动计划2019年实施方案》,要求通过优化产业结构,调整能源、运输、用地结构,推动绿色发展,同时实施重大专项行动,严格环境执法督查,确保大幅降低污染物排放,实现今年全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到80%以上目标。
严格环境准入管理 强化联防联控联治
严格执行高耗能、高污染和资源型行业准入条件。城市建成区水泥、化工等重污染企业,逾期不退城的依法予以停产。推动铸造、喷涂、玉米深加工等重点行业企业淘汰落后产能。严格控制钢铁、焦化、电解铝、铸造、水泥和平板玻璃等行业新增产能。今年年底前,基本完成“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任务。
新建项目全面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实施建材、火电、铸造等重点行业及燃煤锅炉无组织排放治理,今年完成治理任务的50%。今年年底前完成省级以上工业集聚区集中供热基础设施建设。
强化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指导重点企业完善应急减排措施。严格控制采暖期大气污染物排放,科学制定燃煤供热锅炉错时启炉方案,实行水泥熟料生产线错峰生产,实施重污染天气应急运输响应。
控制煤炭消费总量 发展绿色交通体系
今年,全市电力、热力用煤占煤炭消费总量比例达到55%以上。天然气消费比例提高到6%。全市清洁取暖率达到40%以上,供热系统平均综合能耗降低至21.0千克标煤/平方米以下。全市散煤替代完成40%以上。严格执行国家65%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
燃煤小锅炉淘汰。基本淘汰全市每小时20蒸吨以下燃煤锅(窑)炉。市区原则上不再新建每小时4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县(市)建成区原则上不再新建每小时35蒸吨以下燃煤锅炉,县(市)建成区外原则上不再新建每小时20蒸吨以下的燃煤锅炉。
推广新能源汽车。今年,城市建成区新增和更新的公交、环卫等车辆中,新能源汽车或清洁能源汽车比例达到30%以上。加快淘汰老旧车辆,全面供应符合国六标准的车用汽柴油,推广使用达到国六排放标准的燃气车辆。
实施重大专项行动 严格环境执法督查
开展秋冬季大气污染、柴油货车污染、工业炉窑、挥发性有机物(VOCs)综合治理攻坚行动。10月起,聚焦重点领域,开展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划定市区四环路内为非道路移动机械低排放控制区。鼓励工业炉窑使用电、天然气等清洁能源或由周边热电厂供热。完成工业炉窑治理任务。开展石油加工、化工、涂装、包装印刷等重点行业VOCs排查整治,制定发布VOCs重点企业名录,实施重点企业安装VOCs在线监测。
完善环境监测监控网络。对重点区域、重点路段、重点污染源周边实施网格化监测。加大环境执法力度。严厉惩处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坚持铁腕治污。综合运用按日连续处罚、查封扣押、限产停产等手段依法从严处从重罚环境违法行为。加强生态环境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
加强城市扬尘治理 明确落实各方责任
将扬尘管理工作不到位的不良信息,纳入建筑市场信用管理体系,情节严重的,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城市建成区基本消除裸露地面。
大力推进道路清扫保洁机械化作业,市区主次干道机械化清扫率达到100%。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41%以上。禁止擅自复采依法关闭的矿山。对责任主体灭失的露天矿山,要加强修复绿化、减尘抑尘。
全面加强秸秆禁烧管控,推进以秸秆还田为基础的“五化”综合利用,完成省里下达的年度目标任务。严查露天烧烤、焚烧垃圾等“明火冒烟”行为。严查餐饮服务场所烟尘污染。
落实“一岗双责”,严格考核问责。将打赢蓝天保卫战工作情况纳入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考核不合格的县(市)区、开发区,由长春市政府约谈主要负责人。
中国吉林网 吉刻APP记者 艾灵 通讯员 李春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