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重庆6月5日电(记者周闻韬)要求公交车司机停车遭拒后,重庆市潼南区男子米某抢夺车辆方向盘,最终受到法律制裁。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法院近日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米某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米某搭乘公交车从潼南城区至某镇,其间,米某因车内嘈杂未听见公交车司机到站提醒为由要求司机停车,遭到拒绝后,米某用手抓扯正常转弯行驶的公交车方向盘,致车身严重偏离行驶路线,车上30余名乘客受到惊吓,事件未造成人身伤亡及财产损失。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米某在公共交通工具行驶过程中抢夺、拉拽方向盘,妨害安全驾驶,危害公共安全。虽未造成严重后果,但其行为已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