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程国媛)记者5月30日从省生态环境厅生态环境执法局获悉,我省将继续坚持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持续抓好重点领域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切实整治好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全面加强制度建设和队伍建设,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为此将聚焦重点领域,深入开展生态环境监督执法工作。
今年我省将严肃查处严重超标且排名后十位的重点排污单位,省生态环境厅建立重点排污单位超标监管制度,对严重超标且排名后十位的重点排污单位实行按月通报,并在省生态环境厅“一网双微”和省主流媒体曝光,同时纳入信用征信系统实施联合惩戒。对未按整改方案时限完成整改任务或一年内被三次及以上通报的重点排污单位,进行挂牌督办;对严重超标且排名后十位重点排污单位集中的区域,实施区域限批。各市要严格按照《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和《环境保护法》相关配套办法,依法严肃查处重点排污单位超标排污行为,督促超标企业限期整改,实现达标排放。
与此同时,我省还将严厉打击涉重金属污染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依法查处重点排污单位不按规定公开环境信息行为,此外还将强化磁窑河流域的执法检查,倒逼各级政府和企业落实山西省水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对磁窑河、太榆退水渠水质污染严重市县进行挂牌督办的通知》要求。同时,强化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监督指导,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建设项目“三同时”监管,结合稽查、重点案件查处等工作,加强对建设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自主验收工作的指导,严惩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