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索贿缴纳违纪款的国土所长栽了
在办案人员面前,他痛哭流涕、后悔不已,表示愿意退回全部违纪款,希望组织能从轻处理。然而,转过背他竟然找管理服务对象“筹钱”缴纳违纪款......2018年,遵义市汇川区纪委在办理陈某刚案件时,一起尘封多年的索贿缴纳违纪款案浮出水面。
“我辜负了组织的信任,辜负了群众的期待,忘记了自己是一名党员,忘记了底线和原则。今天我走到这一步,完全是咎由自取,今后我一定改过自新、遵规守纪。”2009年,董公寺镇国土资源管理所所长胡志平因利用职务之便,收受他人贿赂3.7万元,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上缴全部违纪所得。胡志平向组织深刻检讨。
让人跌破眼镜的是,被处分后的胡志平不但不反省,反而变本加厉。由于要缴纳违纪款,胡志平和妻子第一时间想到的竟是找平时关系不错,有“经济往来”的陈某刚“筹钱”。陈某刚非常“讲义气”地送去10万元,胡志平拿出3.7万元缴纳了违纪款,剩余6.3万元全部用于个人消费。
甚至,2018年,区纪委办案人员在找胡志平谈话了解相关情况时,他依然执迷不悟,抱有侥幸心理,与妻子串供,企图对抗组织审查。组织找胡志平谈话,其实是给他一个自省自悟、知错悔过的机会。他却自作聪明,把组织治病救人的良苦用心当成可以蒙混过关的机会。
“我非常害怕之前收受陈某刚的10万元贿赂的事情暴露,于是在自述材料中写自己只收了3万元。回去后,我也和妻子约定,若组织调查就一口咬定只收了3万元。”在大量铁证面前,胡志平无从抵赖,终于坦白交代了违纪事实,除了收受贿赂用于缴纳罚款外,2012年他还以提供用地审批便利为由,再次向陈某刚索要6万元用于购房。
在纪律面前不知敬畏的党员干部,怎么可能不出问题?不知止、不收敛、不收手,必然受到党纪国法的严惩。最终,胡志平因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因犯受贿罪,被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为给党员干部敲响警钟,区纪委立足案情,扎实开展“一案一整改”工作,到胡志平所在党支部、高坪国土所和高坪街道召开警示教育大会,据实通报案情、公开宣布处分决定书,把问题剖析彻底,找准病根、刮骨疗毒。把跌入违纪违法泥坑的教训晒给大家看,让党员干部引以为戒、受到警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