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长春市道路交通领域乱象百日行动工作,全面整治交通突出问题和安全隐患,长春宽城交警按照工作部署严抓酒驾、毒驾、涉牌涉证、超载等重点交通违法行为,并形成常态化管理,消除交通安全隐患,建立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5月16日22时许,一辆悬挂学牌的小型轿车沿柳江路由东向西行驶。当该车快要行驶至基隆街时,突然停车,宽城交警大队二中队民警杨春雷发现该车行为异常,上前将其截停,并进行检查。驾驶员下车后承认喝酒了,但驾驶员于某不配合进行酒精测试,于是民警将其控制到警车上。经呼吸式酒精测试仪检测,于某的呼吸值达到65mg/100ml,因学牌车属于营运车辆,所以于某构成饮酒驾驶营运机动车违法行为。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将被处以罚款5000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并处15日以下行政拘留。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中国吉林网 吉刻APP记者 王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