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日报融媒体5月20日讯(记者章鸽)今年以来,武汉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继续加大对欠薪等重大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为加强对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的惩戒,强化社会舆论监督,促进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根据《武汉市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暂行办法》规定,市文明办、市人社局联合向社会发布2019年第一季度7件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其中1件被列入武汉市拖欠劳动者工资“黑名单”、5件因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被移送公安机关处理、1件因拒不履行人社部门行政处理(处罚) 决定被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长江日报记者发现,今年欠薪单位和个人仍以建筑业为主,湖北保华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板桥村养老院”项目拖欠31人工资共计220多万元,2019年1月14日,洪山区人力资源局依法下达《劳动保障监察责令改正决定书》,该单位逾期未支付,且该单位相关负责人未出面配合调查。鉴于该案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2019年1月24日, 洪山区人力资源局依法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立案处理。
武汉精诚德泰汽车模具有限公司拖欠3人工资共计42384.4元,劳动监察部门依法下达《劳动保障监察责令改正决定书》后,该单位逾期未支付。2018年12月6日,蔡甸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法下达《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决定书》和《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决定书》,该单位仍未履行。2019年1月,蔡甸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该单位列入武汉市拖欠劳动者工资“黑名单”。
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表示,2018年12月,《拖欠劳动者工资“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正式施行,首次将受众范围从农民工扩大到全体劳动者。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 的责任主体,将通过人社部门网站、“信用武汉”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布,面临多部门联合惩戒措施和社会信用评价降低,在政府资金支持、政府采购 、招投标、资质管理、融资贷款、市场准入、税收优惠、评优评先等方面受限。与此同时,纳入“黑名单”的责任主体在申请银行信贷、债券融资、股票发行、外汇额度等方 面,相关部门均会依规对其采取限制性措施,并列为重点监管对象,使其“一处违法、处处受限”,加大违法失信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