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河北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提供)
河北新闻网5月20日讯(通讯员于世强 记者张淑会)今天,从河北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获悉,截至今年4月30日,全省共累计检查道路运输企业14766家次,发现安全隐患6252处,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2500份,督促整改隐患5826处。
今年以来,河北省公安交管部门按照公安部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集中整治行动及省委、省政府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的要求,认真履行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及时消除了一大批安全隐患。2019年第一季度全省涉及道路运输企业的交通违法总数、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受伤人数同比分别下降了16%、19%、31%。
资料图(河北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提供)
据了解,全省公安交管部门依托“交通安全源头监管服务平台”优势,针对已纳入监管范围的10109家道路运输企业,分别建立了隐患清单档案。以“两客一危一货”运输企业为重点,严格落实包保责任制,建立了民警与重点车辆、重点驾驶人“点对点”的精细化“挂图作战”管理模式,对照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清单进行了全面细致排查。
截至4月30日,全省共录入道路交通安全隐患6252处,其中,一般隐患6222处、严重隐患30处。“两客一危一货”道路运输企业隐患4751处,占全部隐患的76%。全省有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的企业1412家,占纳入监管范围道路运输企业的14%。“所属车辆单车有3次以上违法记录未及时处理的”“所属车辆未按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未按规定向公安交管部门备案驾驶人信息的”等3种隐患情形在所有一般隐患情形中排前三位,分别是572处、531处和520处。
资料图(河北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提供)
为及时排查消除道路交通安全源头隐患,全省公安交管部门按照“集中排查、限时整改”和“边排查、边整改”的原则,逐一建立了整治台帐,制定了具体的整改措施,实行省、市、县挂牌督办,跟踪进度,定期要帐,确保全部隐患整改到位,采取下发整改通知书、约谈企业负责人、禁止企业隐患车辆上路行驶、通报同级部门处罚、曝光隐患企业大户等整改措施,最大程度的保证了隐患整治的效果。
据介绍,截至4月30日,全省公安交管部门对排查出的生产经营单位6252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已下达2500份《隐患整改通知书》,一般隐患整改2472份、严重隐患整改28份;“两客一危一货”道路运输企业隐患整改2082份,占全部隐患的83%;97%一般隐患和93%严重隐患已完成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