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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参与“碰瓷”后成“漏网之鱼”民警奔波2500公里将其缉拿归案

来源:上虞门户网  2019-05-20 16:01
江西籍男子陈某伙同他人在阎良等地“碰瓷”,3名同伙早已归案,唯独他成了“漏网之鱼”。5月19日记者了解到,阎良警方日前得知陈某因其他案件正在监狱服刑并即将刑满释放,民警日夜兼程,奔波2500多公里,将其缉拿归案,为该系列诈骗案画上句号。

2018年初,西安市阎良区武屯镇乡道接连发生多起针对农用车的“碰瓷”诈骗案件。该团伙一般选择在偏僻狭窄的乡道作案,一旦发现目标后,先由其中一名体型瘦小的嫌疑人骑自行车走在前面,另外两名嫌疑人驾车尾随。当目标车辆行驶至自行车附近即将超车时,骑车男子趁机倒在车辆一侧制造被撞的假象。这时,后边驾车的两名嫌疑人加速上前拦住农用车,以看见驾驶员撞伤行人为由阻止对方离开。

案发后,公安阎良分局迅速抽调民警成立专案组开展侦破工作。专案组民警确定3名嫌疑男子身份信息和行动轨迹后,随即对3名嫌疑人员进行布控。去年2月初,3名嫌疑人在西安市灞桥区一汽车修理厂内被抓获。3人交代,他们之所以选择在农村地区作案,是因为农用车一般手续都不齐全,也没有保险,发生交通事故后,车主往往不敢报警,大都会选择给钱私了。为获取更多钱财,该团伙主犯于某还故意将负责骑车制造被撞假象的同伙刘某胳膊打断,制造出被撞骨折的伤情,以此获得更多赔偿款。

据调查,该团伙先后在西安、咸阳、渭南等地实施“碰瓷”诈骗40余起,涉案8万余元。2018年4月11日,警方以涉嫌诈骗罪对3名嫌疑人提请逮捕并移送起诉。审查中,民警得知该团伙还有一名叫“冬冬”的江西籍男子也曾参与“碰瓷”。3名嫌疑人称,“冬冬”是他们在网吧认识的,与他们一起实施过五六次“碰瓷”诈骗,后来再没有联系过,不清楚对方身份信息。虽然案件已移送起诉,3名主要犯罪嫌疑人已经到案,但是,阎良警方本着打早打小、除恶务尽的原则,根据犯罪分子提的“冬冬”外号和江西籍等线索,继续开展侦查工作。

今年5月15日,民警在信息比对中发现正在江西饶州监狱服刑的陈某有重大嫌疑,经其同伙辨认,基本确定22岁的服刑人员陈某就是“冬冬”。民警联系饶州监狱,得知陈某于2018年12月因诈骗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5月16日将刑满释放。按照监狱制度,专案组必须在5月16日上午10时前赶到,否则陈某就会被释放。当时距离陈某被释放只剩下20个小时。办案民警立即出发,日夜兼程,经过多次换乘,最终用时15小时赶在陈某被释放前顺利抵达饶州监狱,并将嫌疑人陈某缉拿。为了安全起见,民警顾不得休息又立即带嫌疑人乘车返回。5月17日,嫌疑人陈某被顺利带回阎良,民警昼夜兼程来回奔波2500多公里将其缉拿归案,为这起跨地市系列团伙诈骗案画上圆满句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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