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可能减少审批发证,着力破解“准入不准营”难题。
突出照后减证,能减尽减,能合则合。除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金融安全、生态安全和公众健康等重大公共利益外,分别采用适当管理方式将许可类的“证”分离出来,尽可能减少审批发证,有效区分“证”“照”功能,着力破解“准入不准营”难题。
做到放管结合,放管并重,宽进严管。该放给市场和社会的权一定要放足、放到位,该政府管的事一定要管好、管到位。始终把放管结合置于突出位置,做好审批和监管的有效衔接,从事前审批向强化事中事后监管转变,加强综合监管。
坚持依法改革,于法有据,稳妥推进。做好顶层设计,依法推动对涉企行政审批事项采取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准入服务等改革方式,涉及修改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按法定程序修改后实施。
对申请人承诺符合审批条件并提交有关材料的,当场办理审批
我市将对纳入“证照分离”改革范围的我市44项涉企行政审批事项,采取以下两种方式进行管理。
简化审批,实行告知承诺。对暂时不能取消审批,但通过事中事后监管能够纠正不符合审批条件行为的行政审批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各有关部门要履职尽责,制作告知承诺书,并向申请人提供示范文本,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审批条件和所需材料;对申请人承诺符合审批条件并提交有关材料的,应当当场办理审批。市场主体要诚信守诺,达到法定条件后再从事特定经营活动。各有关部门要实行全覆盖例行检查,发现实际情况与承诺内容不符的,依法撤销审批并予以从重处罚。
完善措施,优化准入服务。对关系国家安全、公共安全、金融安全、生态安全和公众健康等重大公共利益的行政审批事项,保留审批,优化准入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