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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禁普通高中违规跨区掐尖招生

来源:上虞门户网  2019-04-28 12:03

各区县教育部门将组织开展排查工作

记者昨日从市教育局获悉,今年高中招生录取工作仍实行网上远程录取。市教育局要求,全市学校要规范普通高中招生管理,所有学校(含民办高中)必须按照规定的招生范围、招生计划、招生时间、招生方式进行统一招生,严禁违规争抢生源、“掐尖”招生、超计划招生和提前招生。

严禁民办与公办学校

混合招生

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严格执行招生计划,录取过程中未完成的定向生计划进行顺延录取;所有学校招生均要尊重考生志愿,录取严格按考生志愿投档,录取中不调剂志愿。

另外,所有学校(含民办高中)必须按照规定的招生范围、招生计划、招生时间、招生方式进行统一招生,严禁违规争抢生源、“掐尖”招生、超计划招生和提前招生。严禁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混合招生、混合编班。所有普通高中学校不得招收省内其他市(区、县)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线以下的初中毕业生,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不得为此类学生办理招生录取和学籍转接手续。

“国际部”“国际班”招生

实行计划单列

市教育局要求,普通高中的“国际部”“国际班”招生要纳入统一招生管理,实行计划单列,录取分数应达到同批次学校录取要求,学生就读期间不得转入普通班级。

普通高中学校不得从外省直接招生和跨省录取。在外省参加中考,欲就读我市高中的学生,应先被参加中考地高中录取,并经市、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审核通过后,方可跨省转学到我市同类同层次学校就读。

各区县要充分利用电子学籍管理系统强化管理,严格实行“人籍一致,籍随人走”。招生工作结束后,要及时在电子学籍管理系统录入学生信息。要加强普通高中新生学籍审核,确保学籍注册、录取名单、招生计划相一致。严查空挂学籍、无本校学籍实际在校就读等现象。对于超计划招生、违规跨区域招生、学生人籍不一致等情况进行全市通报处理。

学校严重违规

将被吊销办学许可证

招生结束后,各区县教育部门要组织开展逐校排查工作,重点排查曾经发生违规招生的学校,及时纠正和严肃查处各种违规违纪招生行为;对于发生违规招生、违规办学等行为的学校,要根据违规情节程度给予负责人约谈、通报批评和进行相关责任追究;对学校可以采取限制申报评优树模、调减招生计划、省级示范高中或省级标准化高中进行黄牌提醒、报请省教育厅摘牌处理等措施,对于违规情节较重、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学校,可视情节停止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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