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市法律援助中心和律师对我的无私帮助,要不然我真不知道该怎么办……”近日,家住东湖区扬子洲的市民施先生一大早就来到市法律援助中心门口,紧紧握着中心律师杜静怡的手表示感谢。原来,施先生是一起劳动争议案件的受援人,正是在援助中心律师的帮助下,他才顺利拿到了补偿金。
2005年,施先生进入南昌市某企业上班,从事饲料加工工作,2016年底,施先生在操作工作设备时不慎发生意外,手掌被机器碾压,致使多个手指粉碎性骨折,经鉴定为九级伤残。病愈后,施先生和公司就伤残补助金一事发生了分歧,公司认为其索要赔偿数额过高,不予理会。纠纷发生后不久,他便被公司以无法胜任岗位工作为由辞退。被解雇后,施先生失去了收入来源,家庭经济顿时陷入困境。
在公司拒绝支付伤残补助金和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且多次协商无果的情况下,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去年3月,施先生来到了市法律援助中心寻求帮助。中心律师杜静怡了解事情详细情况后,立即找到用人公司进行协调,争取促成双方达成和解。在调解无效的情况下,杜静怡帮助受援人收集工伤认定决定书等材料,向劳动仲裁部门提出仲裁申请,最终获得了劳动仲裁部门的支持,裁决用人单位需支付受援人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经济补偿金共计15万余元。
本以为案件到此尘埃落定,但用人公司却不服仲裁裁决结果,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开庭时,杜静怡陈述事实、据理力争,最终,案件经过一审和二审后,法院均支持此前劳动仲裁部门的仲裁结果,判决公司需赔付受援人15万余元。4月4日,施先生顺利拿到了赔付款项,至此,一场持续近一年的劳动纠纷,最终以受援人获得补偿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这是我市积极开展法律援助,切实维护受援人合法权益的一个典型案例。近年来,我市围绕“化解社会矛盾,服务民生促和谐”这一目标,坚持“能援则援、应援尽援”的理念,使社会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有效化解了矛盾纠纷,维护了社会稳定。今年以来,我市共受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211件,受援人220人,共为受援对象挽回经济损失或取得经济利益105.6万元。
同时,市法律援助中心联合市法律协会联合组建法律援助资源库,向全市广大律师征集法律援助志愿者,借助社会力量开展法律援助服务。
此外,我市还依托全市律师事务所,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为来访群众提供免费法律咨询,协助符合条件的当事人办理法律援助申请,开展维权法治宣传和法律援助宣传。截至目前,我市共设立86个法律援助工作站,进一步打通了困难群体获得法律帮助与司法救助的渠道,扩大了法律援助工作覆盖面。“我们还将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使更多的困难群众享受法律援助服务,同时提高法律援助效率,及时满足困难群众对法律援助需求,保障法律援助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市法律援助中心主任熊晓峰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