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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警方破获一起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

来源:上虞门户网  2023-03-28 16:26

近日

吴忠市公安局红寺堡区分局

成功破获一起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件

抓获犯罪嫌疑人1名

涉案金额2000余万元

红寺堡公安经侦大队民警在工作中发现,宁夏某商贸有限公司向某实业有限公司等10多家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民警对该案件人员、资金、公司情况等分析研判,从3000多条税务票据和上百个银行账户上万条流水信息中查找线索并落地查证。

经查,该商贸公司在无任何实际业务往来的情况下,采取伪造虚假机械租赁、劳务等合同的方式,向宁夏多家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2000余万元,税额高达200余万元。 3月22日,经侦大队依法传唤犯罪嫌疑人丁某某,扣押100多本记账凭证、施工合同。

目前,犯罪嫌疑人丁某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今年以来,红寺堡区分局经侦大队严厉打击各类经济违法犯罪行为,实现对涉税违法犯罪全领域查办、全链条打击,净化辖区营商环境,助力合法企业健康发展。

1月9日,经侦大队民警在工作中发现辖区内宁夏某建筑公司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随即立案侦查。办案民警前往税务、银行等地调取相关证据材料,通过数据梳理、追踪、资金流向分析,研判出宁夏某建筑公司在2017年至2018年期间,虚开发票14份,税价合计150余万元。1月12日,办案民警依法传唤犯罪嫌疑人尹某。经审讯,犯罪嫌疑人尹某对谋取不法利益、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犯罪嫌疑人尹某已被红寺堡区分局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小贴士

什么是虚开发票?

虚开发票指不如实开具发票的一种舞弊行为,纳税单位和个人为了达到偷税的目的或者购货单位为了某种需要在商品交易过程中开具发票时,在商品名称、商品数量、商品单价以及金额上采取弄虚作假的手法,甚至利用比较熟悉的关系,虚构交易事项虚开发票。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虚开发票行为:

(一)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二)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三)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虚开发票的后果是什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虚开发票的,由税务机关没收违法所得;虚开金额在1万元以下的,可以并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虚开金额超过1万元的,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也就是说,税法处理完,还将面临刑法相关条例的处罚。

【法律规定】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是指违反国家税收征管和发票管理规定、为他人虚开、为自己虚开、让他人为自己虚开、介绍他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行为。虚开普通发票,是指违反国家税收征管和发票管理规定、为他人虚开、为自己虚开、让他人为自己虚开、介绍他人虚开普通发票用于企业虚列成本,造成利润减少,少缴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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