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经允许请勿转载 如删除来源必究
2020年10月5日14时许,男子彭某驾驶面包车高速行驶在江西省吉安市遂川县302省道。途经堆子前镇九渡村路口时,面包车车尾部突然传来“嘭”的一记声响。
彭某瞬间吓出一身冷汗,“糟糕,莫非是刚才站在村口的男孩被我撞了?!”情急之下,他顾不得车辆已驶入弯道,一脚急刹,正处于快速行驶中的面包车一个“踉跄”,险些侧翻倒地。
弯道急刹:由于此时制动力较大,车辆很容易发生耸车和侧倾的状况,若车辆没有配备ABS装置而一脚刹车踩到底,很大的几率会导致车辆失控或者爆胎。
▲ 红圈处为车辆急刹车痕迹
彭某下车查看情况后发现,村口站着的男孩安然无恙,他顿时松了一口气。原来,那记声响是这名男孩无故用石头击中车尾所致!
彭某刚松下一口凉气,又燃起一团怒气,顿时情绪失控,上去就甩了男孩两耳光,怒吼道:“这是谁家小孩没人管?”见四下几名路人和村里群众无人回应,彭某气急,拽着男孩就往车上拉,“走,跟我到派出所去!”
▲ 群众将彭某围住,民警正在进行现场调解
彭某对男孩掌掴在先,强行拉扯在后,这一系列行为,引发了在场群众的不满,纷纷上前将其团团围住,闻讯而来的男孩父亲更是与彭某发生激烈争执,现场聚集人员随之越来越多。而此时,国庆期间的302省道正处于车流量高峰期,大量人员聚集在公路弯道处,极易导致交通事故。
▲ 双方最后达成和解
接到报警后,堆子前派出所民警根据现场情况迅速疏散路面群众,确保交通畅通。同时,安抚双方情绪,以免发生进一步的过激行为。通过民警现场调查取证,在证据面前,双方均意识到自己的错误。经民警耐心调解,两者终于释怀言和。男孩父亲范某作为监护人因监管不力,险些造成彭某发生交通意外,向彭某诚恳致歉;彭某因动手打人,承担由此造成的伤情检查治疗费用。
近年来,熊孩子公路抛石砸车的事件屡有发生,可千万别把这事当小事,认为不过是孩子不懂事的玩闹而已。要知道,高速行驶的车辆一旦突然被砸中,极易引发交通事故,甚至造成人员伤亡。而孩子的这种行为,可能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主观表现为故意。该罪属于行为犯,无论是否造成严重后果,只要实施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都能构成该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
孩子虽年幼,若明知其该行为可能造成严重后果,却仍采取放任的态度,则可能构成间接故意,进而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家长须为其孩子造成的民事损害买单。
请各位家长一定要加强对家中孩子的教育和监管,切勿让悲剧发生!